摘要: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外通报了“2016实木家具消费社会调查”情况,此次调查检测的家具是向社会公开征集的部分近年来在本市购买的实木家具,属于“盲测”,与以往监管部门前往企业或商场检测得到的结果相比合格率偏低。
无中生有、偷梁换柱,这些孙子兵法中的招数,竟被不少家具生产厂商用在了广大消费者身上。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外通报了“2016实木家具消费社会调查”情况,此次调查检测的家具是向社会公开征集的部分近年来在本市购买的实木家具,属于“盲测”,与以往监管部门前往企业或商场检测得到的结果相比合格率偏低。调查结果显示,竟有高达47%的样品检测材质与标称不一致,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标识名称不规范成为三大突出问题。
28件材质与标称不一致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在家居产品的选择上,实木家具正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然而,目前实木家具市场经营状况良莠不齐,实木不实、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缺乏专业知识和购买经验,信息不对称给部分商家提供了牟取不当利益的空间,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
为切实规范实木家具市场、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市消保委组织开展了“2016实木家具消费社会调查”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部分近年来在本市购买的实木家具,提供免费权威检测,以了解实木家具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本次社会调查于今年7月启动报名,通过上海电视台《新闻坊》栏目、新闻晨报、新民晚报、邻声APP和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推广,共收到百余位消费者的报名申请。经过对消费者基本信息、家具购买凭证等报名材料的初步筛选,共征集到55位消费者提供的59件实木家具样品(其中56件购买于实体商场,3件购买于网络或电视销售平台),涉及17家商场、47家企业。
上海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于今年8月初组织相关专家和检测机构工作人员赴消费者家中,对消费者购买的实木家具产品进行检测,并对照合同或订单上标称的材质进行核查。经过初步查验,判定18件样品的材质与标称一致。针对目测查看无法得出结果、需要进一步检测的41件家具产品,由检测人员现场封样,送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材质检测。
经过专业检测,有13件样品的检测材质与标称材质一致,加上18件未被送检的样品,共计有上海卓卡家具有限公司(北欧E 家)、艺尊轩等2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1件样品检测材质与标称一致。其余28件样品的检测材质与标称不一致,不合格率达47%。而在全部47家企业中,有27家企业的产品没有问题,仅占57%,这一问题比此前调查部门预想的要更为严重。
商家不规范经营现象普遍
本次社会调查,通过对实木家具的检测和相关购买凭证的校对,发现目前本市实木家具行业中,商家不规范经营现象较为普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体不清。调查中发现,家具企业经营主体混乱、授权代理不规范等情况较为突出。如部分商家的实体店店招与实际经营企业不相符。有的商家实为个体经营户或授权经销商,但在其经营场所并未公示相关授权代理资质,以及家具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的相关凭证中也无法体现销售主体的明确信息。本次社会调查中,消费者提供的家具订单、发票上的经营者信息,与实际经销企业一致的仅占43%。
二是约定不明。在家具消费过程中,按照消费习惯,商家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情况并不多见,商家一般会以订货单的形式与消费者约定商品信息和其他定制要求。但是调查发现,多数商家的订货单不够规范,商品材质标识部分存在虚标、乱标甚至不标的情况。本次调查中,商家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标注商品主材、基材的比例仅为53%。
三是发票不开。发票是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重要凭证。然而本次调查发现,商家不提供发票的情况比较普遍,仅有27%的消费者表示商家开具了发票。而在开具发票的商家中,能够在发票上注明家具材质信息的比例为0。
典型案例
根据检测,标称材质不一致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规范标识”等几个方面。
以假充真(非实木冒充实木)
本次检测发现,有2件送检家具样品存在以人造板冒充实木的情况。
1、消费者徐女士称其于2015年12月在上海某木器制品厂店铺购买了5件家具,总价为11000元。订货单标称产品“门面为橡胶木、其他为实木、后背为樟木”。检测机构对床边柜进行抽样检测,其抽斗底板和旁板分别为胶合板和密度板。
2、消费者黄先生称其于2016年6月在上海市杨浦区某家具商行购买了床、写字台、餐桌等家具,总价为6500元,订货单上标称材质为松木。经对写字台的抽样检测,其抽斗底板系胶合板,与标识不同。
以次充好(以低价木冒充高价木)
本次检测中,涉及9家家具厂商的11件样品,存在以低价木材冒充高价木材的情况。
1、消费者林先生称其于2016年6月在上海某商贸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位于广中路的经营部购买了桌子、衣柜、床等4件家具,总价为47000元。订货单上显示其所购家具材质为酸枝(微凹黄檀)。经对八仙桌的抽样检测,发现其抽斗底板后端实为刺猬紫檀。(酸枝市场参考价10万元/吨,刺猬紫檀市场参考价8000元/吨)
2、消费者曾先生称其于2015年11月在某会展中心参展的某家具公司摊位购买了锦上添花沙发七件套,总价为27500元。订货单标称材质为酸枝。经对其中单人沙发的抽样检测,其扶手抽斗底板后端材质为可乐豆木。(酸枝市场参考价10万元/吨,可乐豆木市场参考价8000元/吨)
3、消费者刘先生称其于2016年6月在店招为“南阳老柚木”的某家具经营部购买了04系列5件套家具及五斗柜,总价为73000元。材质标称“主料:缅甸老柚木,辅料:金丝柚”。订货单上未显示厂家名称,在消费者提供的家具说明书中发现,家具的生产厂家为上海市闵行区某家具厂。经检测,床边柜抽斗底板材质实为桉木。(柚木市场参考价50000元/立方,桉木市场参考价4000元/立方)
4、消费者祝女士称其于2016年4月在上海某家具经营部购买了2套家具,总价为76400元。订货单分别标称材质为非洲酸枝木和榆木。经对两套家具的床边柜的检测,其抽斗底板和旁板分别为可乐豆木和泡桐。后经了解,两套家具均为商户从浙江东阳采购,具体生产厂家不详。(非洲酸枝木无此木种名称,榆木市场参考价4000元/立方,可乐豆木市场参考价8000元/立方,泡桐市场参考价1500元/立方)
5、消费者陈先生称其于2016年5月购买了上海某家具厂生产的衣柜、床边柜、五斗柜等家具,总价为16800元,订货单标称材质为“短盖豆、无贴面、无夹板、旁板松木”。经对床头柜的抽样检测,其抽斗底板材质为泡桐。(短盖豆市场参考价4000元/立方,泡桐市场参考价1500元/立方)
6、消费者卢女士称其于2014年7月在上海某木业有限公司商铺购买了衣柜、五斗柜、沙发等家具,总价为32000元。订货单标称材质为核桃木。经检测,其床边柜的抽斗旁板材质为榄仁木。(核桃木市场参考价4000元/立方,榄仁木市场参考价3000元/立方)
7、消费者穆女士称其于2016年8月通过淘宝网上的某进口实木家具馆购买衣柜、床等家具,网店页面标称材质为桃花芯木。经对大橱的抽样检测,其抽斗底板的实际材质为杨木。(桃花芯木市场参考价13000元/立方,杨木市场参考价1500元/立方)
8、消费者潘先生称其于2016年在上海某木业有限公司经营部购得书橱、老板台等家具,总价为22500元。订货单标称材质为橄榄木。经对书橱的抽样检测,其抽斗后背板的材质为泡桐。(橄榄木市场参考价3000元/立方,泡桐市场参考价1500/立方)
标识名称不规范
本次调查发现,有15件样品的材质标识未使用国家规范名称,不符合相关规定。如消费者陆先生称其购买了一套实木家具,其木床材质标称为胡桃木。但是根据国家木材名称的相关标准,没有胡桃木这一名称。
消费者童先生称其购买的实木大橱标称材质为金丝玫瑰木,但实际并没有金丝玫瑰木这一木种。
编辑:201602
原本色铺装在家中仿佛置身山林之中,非常清新... 【详细】
汇聚了来自一线市场的经销商、家居顾问、消费... 【详细】
2024年9月25日,距离久盛在北京人民日报社隆重... 【详细】
2024年9月25日,距离久盛在北京人民日报社隆重... 【详细】
久盛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以“0胶0醛纯实木”为... 【详细】